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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拼音 赏析 注释 译文

    送曾巩秀才序

    欧阳修 欧阳修 〔宋代〕

      广文曾生,来自南丰,入太学,与其诸生群进于有司。有司敛群才,操尺度,概以一法。考。其不中者而弃之;虽有魁垒拔出之才,其一累黍不中尺度,则弃不敢取。幸而得良有司,不过反同众人叹嗟爱惜,若取舍非己事者。诿曰:“有司有法,奈何不中!”有司固不自任其责,而天下之人亦不以责有司,皆曰:“其不中,法也。”不幸有司度一失手,则往往失多而得少。

      呜呼!有司所操果良法邪?何其久而不思革也?况若曾生之业,其大者固已魁垒,其于小者亦可以中尺度;而有司弃之,可怪也!然曾生不非同进,不罪有司,告予以归,思广其学而坚其守。予初骇其文,又壮其志,夫农夫不咎岁而菑播是勤,甚水旱则已;使一有获,则岂不多邪?

      曾生橐其文数十万言来京师,京师之人无求曾生者,然曾生亦不以干也。予岂敢求生,而生辱以顾予。是京师之人既不求之,而有司又失之,而独予得也。于其行也,遂见于文,使知生者可以吊有司而贺余之独得也。

    译文及注释

    朗读

    译文
      广文馆的曾巩,来自南丰地区,想进太学,与那里的各位学生一同向考官求教。考官收纳各方有才学的人,按照考试标准,一律以统一的要求衡量。那些不合乎考试要求的就被淘汰;即使是雄伟超出之材,其中有细微之处不合标准,也淘汰不录取。侥幸遇到好考官,也不过同众人一样同情惋惜,好像录取和淘汰都不关自己的事,推诿地说:“考官有考试标准,不能考中有什么办法。”考官本来不能承担应有的贵任,而社会上的人也不因此对考官责备,大家都说:“他考不中,是考试有规则的原因啊。”更有不幸,考官掌握标准有失误,就往往会失去很多人材而得到的很少了。

      哎!考官所掌握的真的是优质的考试标准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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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创作背景

    朗读

      曾巩二十岁时已名闻四方,深受欧阳修赏识。庆历二年(公元1042年),曾巩参加礼部主持的进士考试,由于当时录取的标准,以四六骈体时文为标准,曾巩因此落第。欧阳修为曾巩抱不平,于曾巩临行时,写了这篇赠序,批评了当时的考试制度,表达了对于后进的关心与鼓励之情。

    简析

    朗读

      这篇序分为三部分。第一部分即由曾巩落选切入,批评朝廷选举制度的刻板、教条,导致人才“失多而得少”的状况,曾巩也因之落选,为其鸣不平;第二部分赞扬曾巩在逆境中不怨天尤人,而继续矢志求学的精神,认为自己也由此认识了曾巩的高尚操守;第三部分则安慰曾巩,虽然现在不为人知,但自己却为结识他而感到庆幸,以此勉励他。全文语言简练,层次分明,深得韩文意味,而“农不咎岁而菑播是勤”的譬喻尤为精妙贴切。

    赏析

    朗读

      文章首先揭示了主试部门所规定的录取标尺有问题:“概以一法考。其不中者而弃之。”就是说主试部门只规定了唯一的一种衡文的尺度,只要应试文章的体式风格不合这种尺度,即使内容再好,艺术成就再高,也概不人选。这必然造成一种形式主义的文风,使天下举子对此时风趋之若鹜,而真正有志于改革形式主义文风,继承韩愈、柳宗元优秀传统的真才实学之士,受到排斥废黜,从而形成考场的流弊。

      但是任何原则毕竟要由人来执行,当时的主考官员执行录取原则,者从两方面做了揭示。其一,所谓“良有司”这种人是能够识别文章的好坏的,但他们奉“一法”为圭臬,不敢越雷池一步。只是严格选拔文章之“中尺度”者,对文章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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